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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综合治理的中国实践
2021-09-28 07:50:00  来源:光明日报

自1994年全功能接入国际互联网以来,我国成功建网、用网、治网,使互联网从“最大变量”变成推动事业发展的“最大增量”。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坚持以信息化驱动现代化,以建设网络强国为目标,着力增强国家信息化发展能力,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优化信息化发展环境,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网络综合治理之路,巩固扩大了“中国之治”的显著优势。

准确识变,探索网络综合治理新课题

网络治理牵涉国家安全和经济社会稳定运行,是世界各国面临的新挑战。我国准确把握信息化变革带来的机遇与挑战,以我为主,开拓性探索网络治理规律,形成了中国特色的网络综合治理体系。

用管并举、依法治网。对于互联网这样一个新兴领域,我们既没有盲目排斥和拒绝,也没有一味纵容和放开,而是始终坚持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既抓繁荣发展,又抓引导管理。2011年,设立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统筹协调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2016年,中办、国办印发《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强调建立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行业自律、技术保障、公众监督、社会教育相结合的网络治理体系。2017年,党的十九大强调“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我国依法管理网络力度加大,网络综合治理能力不断提高。

齐抓共管、良性互动。随着信息技术和人类生产生活交汇融合,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应用领域越来越广。技术的社会化创新与应用为个体化行动的无穷性、场景化行动的无限性提供了技术支持,使技术与规则迭代的异步性成为治理面对的困境。整体提升国家网络安全水平,需要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在强化政府监管职责同时,压实互联网企业主体责任,把现有法律法规延伸适用到网络空间。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企业要承担企业的责任,党和政府要承担党和政府的责任,哪一边都不能放弃自己的责任。网上信息管理,网站应负主体责任,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管。主管部门、企业要建立密切协作协调的关系”。

科学应变,创新网络综合治理新实践

网络综合治理,既是中国共产党善于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部署;又是完善风险综合治理,维护民众安全,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路径。

丰富和完善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党的十九大提出“加强互联网内容建设,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2018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提高网络综合治理能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管理、企业履责、社会监督、网民自律等多主体参与,经济、法律、技术等多种手段相结合的综合治网格局。2019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时,进一步指出要坚持系统性谋划、综合性治理、体系化推进,逐步建立起涵盖领导管理、正能量传播、内容管控、社会协同、网络法治、技术治网等各方面的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全方位提升网络综合治理能力。2019年10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建立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加强和创新互联网内容建设,落实互联网企业信息管理主体责任,全面提高网络治理能力,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从提出要求,到形成格局,再到建立体系,网络综合治理日臻成熟。

构建综合治网格局。内容治理是网络综合治理的关键。作为信息内容聚合与流散中心的网络平台企业,在新时代顺势承担起“守门人”角色,逐渐形成了多元参与、协同共治的治理结构。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强调以互联网思维与系统思维重新审视政府、企业、社会、网民等主体在网络治理中的功能和作用。2020年正式施行的《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突出了多元主体参与网络生态治理的主观能动性,实现了“建立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及“提升网络综合治理能力”的制度化,有助于构建综合治网格局。

主动求变,提升网络综合治理能力

网络综合治理体系作为中国特色治网之道,坚持系统性谋划、体系化推进,兼顾国家安全、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既实现秩序和稳定,又为世界其他国家平等自主发展互联网、治理互联网提供了中国方案。

领导管理是核心。坚持党管互联网,进一步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压实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将网络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党委议事日程。政府着力提升监管、服务和保障能力,构建网络综合治理协同机制,推动政府、社会、企业和个人的高效协同;同时进一步完善属地管理责任,创新属地管理模式,补齐市县两级网信部门队伍建设短板。

正能量传播是总要求。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做大做强网上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网络文明建设。探索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应用开展分众化、差异化、个性化传播,用主流价值导向驾驭算法,全面提高舆论引导能力。走好网上群众路线,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群众诉求。

内容管控是硬实力。建立健全网上风险防范管控机制。坚持党管媒体,对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实行一个标准、一体管理,压实互联网企业主体责任。推动网络治理从事后管理向过程管理、多头管理向协同治理转变,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治理与网上风险闭环管控。

社会协同是基础。就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而言,社会协同就是在社会分工基础上,通过各类网络社会组织与网民的共同努力,构建网上网下同心圆。一方面,网络社会组织要利用自身优势,整合资源,发挥社会化协同治理效应;另一方面,最大限度提升广大网民自律意识与网络素养,引导网民文明上网、理性上网。

依法治理是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基本形成了以网络安全法为基础、以行政法规为主体、以部门规章为支撑的网络综合治理制度体系。确保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要立足网信部门工作实际,统筹推进互联网领域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工作,厚植网信工作特色制度优势。同时突出重点,加强网络执法体系和能力建设,着力探索分业分层监管、联合联动执法新模式,建立健全互联网信息内容行政执法协调工作机制。

技术治网是关键。借鉴敏捷性治理理论,重视基于大数据和算法的动态式、预判式监管。善于把以技术对技术、以技术管技术的理念贯穿网络综合治理全过程,保持技术敏感性,跟进新技术发展,转变监管方式,以便既能及时发现、反馈、动态调整监管策略,又能预见性地发现可能存在的风险暴露点,并基于风险概率进行精准有效的监管。

(作者:王崟屾,系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浙江省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所长、副研究员)

编辑:王逸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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