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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筑合力,重塑与优化高校治理体系
2023-12-26 10:17:00  来源:新华日报  作者:桂翔

中国特色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是我们党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高等教育领域的重要体现。高等教育是科技第一生产力、人才第一资源、创新第一动力的重要结合点,理应主动回应“教育强国”的需求,构建高质量的教育治理体系,推动高校由管理走向治理。目前高校多采用目标管理模式实施内部管理,为防止出现目标偏离的现象,更好地契合现阶段高校内部管理的价值预期,通过推动目标管理制度转型升级,充分融入高校治理体系,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目标科学规范、体系规范完备的高校治理制度,推进高校内部治理现代化。

厘清教育治理与管理的关系

治理与管理在话语背景、功能指向、涵盖范围等方面都存在重叠或者互补之处,渗透着概念演进的传承性与互动性。教育治理是对于过去一直进行的教育管理的延伸与改革。无论是教育治理还是教育管理,都是由特定的客观历史条件所决定,他们先后相继且各具特定时代的合理性。教育治理只是教育管理的相对高级形态,并非是对后者的全盘否定或取代。

现阶段高校目标管理的实际困境主要体现在,目标管理主体单一化,多元治理的局面没有出现。高校相关职能部门发展目标的确定往往也是对学校整体目标的分解,考核指标体系存在部分内容与权重失衡的情况。从微观上看,一所高校所涉及的专业门类不可能完全一致,其二级学院发展质态也不尽相同。目标管理的指标设计应兼容多学科、多专业的特点。此外,有些因为周期过长导致过程性评价与结果性评价的失衡,致使考核结果不能被充分科学合理地有效使用,造成“考核目标”“考核过程”“考核结果”“结果运用”之间断联,未能形成闭环结构。

发挥多主体优势,构筑治理合力

高校治理是高校相关利益主体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与学校章程,通过合意民主、合谋共治、协商对话、相互协调来实现学校共同目标的活动过程。治理视域下的目标管理,多主体的参与是核心特征。设定目标、开展评价是主体意志的集中体现。针对主体单一的问题,高校应选择与学校事业发展利益相关群体组织或个人作为参与主体,为多元主体提供更大的权利和自主空间,让教师、学生、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学校治理中来。多元化的治理主体能从不同维度更全面地获取信息,并应用多种观点分析和评价客体的各项工作,一方面降低了单一评价客体受主观影响大的风险,另一方面也使得目标管理更加公开公正。

倡导多元共治的学校治理并不意味着脱离高校主体搞市场化的评价。因为在利益诉求多元化的情况下,市场、社会及公民个体往往处于离散状态,需要高校在政府支持下从中发挥信息沟通、利益平衡、矛盾协调等重要作用。高校要凸显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认真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立德树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协同多元主体,开展共同治理,激发事业发展新动能。

目标管理是一个不间断的反复的动态的循环过程,应随着工作环境和条件的变化及时进行调整和完善。而随着变量的“不确定性”,主体应通过信息反馈机制关注整个管理过程。应积极运用新技术手段,对各级目标实施中出现的偏差、达标情况以及目标体系中各层次分目标的实施均衡情况,进行查看、分析、指导、协调和督导,进一步强化治理主体间的相互融通,在多元主体赋权、科学目标设置的前提下,优化治理路径。

注重过程治理,推动目标落实

设立“靶向指标”,设计科学、合理的目标管理体系是目标管理的重要一环。在教育治理的视域中,“靶向”指标以核心指标为“靶”,是指标体系中的核心要素。“靶向”指标能够符合多方利益,融合国家、社会、学校、教师、学生不同利益群体的需求,不再以统论的价值评价,而是多层次多维度地评价。在指标设计时应进行科学的论断,广泛征求校领导、职能部门、相关院系、学校学术委员会、教代会、工代会意见,积极听取社会其他利益群体发展诉求,助推所在地市经济社会发展,破解产业行业发展难题。

利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大数据应用,推进实时目标跟进。以云计算、人工智能为核心的大数据处理中心,可以实现数据从条块分割、孤岛林立向条块融合、综合分析转变,推动治理方式从“多头管理、分散弱小”向“统一指挥、多方共治”转变,从而助推高校治理从被动应对向主动处置转变,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治理智能化,全面提升高校治理的效能。

激励是实现目标的核心手段,是实现高水平治理的催化剂,有效激励必须建立在客观评价个人目标的实现程度和对整体目标实现贡献程度的基础上。建立有效的目标激励机制,激发效能,使个人目标与集体价值有机结合,引导部门、二级学院和个人突出重点,为实现目标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奖惩兑现作为目标管理的闭环,是落实管理目标考核关键点。具体工作中,要遵循“考核要严,奖惩兑现要实”原则,以维护目标管理的严肃性,保护各个主体的积极性。如果激励机制不健全,奖励未紧紧与管理客体取得的成果挂钩,惩罚未和其造成损失多少紧密相连,难以保证公正性,也会增加主体间的矛盾,削弱目标管理的效果。

(作者单位:江苏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扬州大学基地。本文系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思政专项“系统观视角下高校党建‘微’平台的构建和影响力研究”〈2018SJSZ346〉阶段性成果)

编辑:黄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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