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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2020-03-17 10:07:00  来源:“学习强国”学习平台

这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是对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大考。习主席高度重视法治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就坚持依法防控作出重要指示,深刻阐明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思路方法,不仅为依法夺取疫情防控全面胜利提供了根本遵循,也为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提供了科学指南。

(一)

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直接关系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直接关系经济社会大局稳定,必须在法治轨道上进行。习主席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全面依法履行职责,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这一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法治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

法治为依法防控提供基本遵循。于法有据方能依法有序。经过长期建设,我国制定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构成有效有序应对疫情的基本依据。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只有坚持依法防控、厉行法治,才能发挥立法的引导、规范、强制和保障功能,为疫情监测预警、开展紧急救援、控制疫情蔓延、维护市场秩序、打击涉疫违法犯罪等提供基本遵循,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正当高效。

法治为科学防控提供最优方案。法治既是规则之治,也是规律之治、科学之治。我国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凝结着党领导人民应对各种公共卫生事件的实践经验,坚持依法防控,能够遵循疫情防控工作的内在规律,积极引导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以及广大人民群众采取科学可行的防控措施。同时,法治还要求防控措施遵循“比例原则”,能有效防止对权利的过度限制,从而达到疫情防控和权利保障的平衡,实现最合理、最有效的科学理性防控。

法治为有序防控提供有力支撑。法治是调整和规范社会秩序的有效手段,既能有效维持秩序的稳定、安全,也可以对违反秩序的行为和无序状态进行惩戒和矫正。运用法治方法严厉查处各类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抗拒疫情防控、暴力伤医、制假售假、造谣传谣等破坏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调节复工复产过程中的利益关系,能够确保疫情防控顺畅有序,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有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二)

习主席指出,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切实推进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疫情发生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多措并举、持续用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疫情防控,充分彰显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

及时查漏补缺完善配套制度。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面对此次疫情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习主席强调,要完善疫情防控相关立法,加强配套制度建设。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见,对依法防控疫情提出明确要求。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全面禁止野生动物非法交易。许多省市也加快相关立法、修法进程,作出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通过及时建章立制,确保疫情防控规范有序。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依法防控,关键是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实施防控措施。疫情发生后,国家卫健委依法将新冠肺炎纳入乙类传染病、采取甲类措施严格管理。各地根据疫情发展,依照法定权限程序组织实施区域封控、人员隔离、交通管制等措施。各执法机关规范行使治安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权限,严肃查处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牟取暴利等各类违法行为。针对疫情早期一些地方暴露出的执法不规范问题,司法部印发《关于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意见》的通知,强化执法指引、坚守法治底线、严格执法程序,解决执法尺度不一、执法不文明等问题。

严格司法依法惩处涉疫违法犯罪。全国政法部门和司法机关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筑起司法“防疫墙”,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中央政法委印发《关于加强统筹协调,妥善做好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案件依法处理工作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意见,回应社会关切,提出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十大执法司法政策;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下发通知,加强对涉疫案件审判执行和检察业务工作的指导。通过严格司法,加大对故意隐瞒疫情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及时稳定秩序、定分止争,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社会稳定、秩序安定。

加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习主席指出,要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组织基层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为此,全国普法办组织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组织力量汇总整理相关法律规定,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深入了解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法律知识。全国各地各部门也积极创新法治宣传方式、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律师和社区法律服务工作者提供法律服务,让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形成全社会共同抗击疫情的强大合力。

(三)

当前,疫情形势出现积极向好态势,但疫情防控任务依然艰巨繁重。习主席指出,既要立足当前,科学精准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更要放眼长远,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针对这次疫情暴露出来的短板和不足,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这一重要论述,为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我国应急法治体系,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水平指明了方向。

深化宣传教育,强化法治信仰和法治思维。从源头上防范和治理疫情,必须严格执行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而这离不开牢固的法治观念作保障。应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方法,通过提高群众守法自觉筑牢公共卫生法治实施的思想基础;应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的法治信仰和法治思维,提高依法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思想自觉;应善于组织运用社区民警、村居干部和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紧紧依靠人民,通过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推动形成全社会积极支持和依法做好疫情防控的氛围,让法治成为疫情防控中的基本共识和行为准则。

健全法律法规,构建系统科学的疫情防控法律体系。法因时而立,法因时而进。针对此次疫情暴露出的法制短板,要全面加强和完善公共卫生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建设,认真评估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修改完善。因此,要善于转危为机,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系统梳理、全面评估,统筹推进疫情防控法律制度的立改废释;加强疾病防治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法规制度建设,完善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集中统一高效的领导指挥体制和重大疫情应急响应机制,健全应急物资保障等各项配套法律制度,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疫情防控法律体系。

强化法治实施,形成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良好环境。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依法推进疫情防控和后续治理,应扭住法治实施的短板弱项,健全执法管理体制及职责,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贸易,通过严格执法从源头上防控重大公共卫生风险;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实施防控措施,防止降格执法、松懈执法,不能让疫情防控法规制度成为“橡皮筋”;充分利用网络手段推动执法方式创新,完善应急情况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健全应急事件信息发布机制;在厘清各方权责的基础上,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加快推进国家应急管理法治化进程,真正实现在法治轨道上统筹防控力量、平衡利益关系、规范社会行为。

扭住关键少数,全面提高领导干部依法防控、依法治理的能力。疫情防控涉及医疗卫生、公共安全、治安管理、市场监管等多个领域,依法防控涵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方面,对领导干部能力素质是严峻挑战。这次疫情防控工作中,一些领导干部的治理能力和专业能力明显跟不上,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应将危机的依法应对和处置作为领导干部的必修课,着力提高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提高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和舆情应对能力,切实掌握底数,真诚回应关切,以公开透明务实高效应对舆情危机;强化全面依法履职尽责,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危机、管控危机、应对危机,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水平。

作者:傅达林 郑琦   编辑:蔡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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