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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2020-02-16 09:55:00  来源:“学习强国”学习平台

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确保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充分体现人民主体地位,把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牢牢掌握在人民手中。

加强人民民主的制度保障,确保人民享有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真实的民主权利,以制度之力最大限度体现人民意志和权益、最大限度激发人民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凝聚人民的智慧和力量。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发展人民民主,密切联系群众,紧紧依靠人民推动国家发展,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一大显著优势。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必须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确保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充分体现人民主体地位,把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牢牢掌握在人民手中。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

争取和实行民主,是无产阶级革命的基本主张。《共产党宣言》指出:“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取民主。”“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运动。”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以实现人民解放和人民当家作主为己任,团结带领中国人民经过28年浴血奋战和顽强奋斗,完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现了中国从几千年封建专制政治向人民民主的伟大飞跃,中国人民从此成为国家的主人。我国宪法总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于资本主义制度的根本所在。没有人民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社会主义民主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

坚持人民当家作主,认识人民群众在历史上的作用。历史唯物主义群众史观提出“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遵循历史唯物主义这一观点,我们党提出了群众路线,并把它作为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历史表明,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时期,我们党都坚持紧紧依靠人民。我们要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群众首创精神,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以百姓心为心”,始终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推进国家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切实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各项权利。

依靠制度体系建设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从制度上保障和发展人民民主,这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规律的一个基本认识。邓小平曾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是要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了保障人民民主,我们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不断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实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以制度之力最大限度体现人民意志和权益、最大限度激发人民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凝聚人民的智慧和力量。

在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是深刻总结近代中国政治生活惨痛教训得出的基本结论,是中国社会一百多年激越变革、激荡发展的历史结果,是中国人民翻身作主、掌握自己命运的必然选择。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伟大政治创造,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新型政党制度,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能够真实、广泛、持久代表和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有效避免了旧式政党制度代表少数人、少数利益集团的弊端;能够把各个政党和无党派人士紧密团结起来、为着共同目标而奋斗,有效避免了一党缺乏监督或者多党轮流坐庄、恶性竞争的弊端;能够通过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安排集中各种意见和建议、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有效避免了旧式政党制度囿于党派利益、阶级利益、区域和集团利益决策施政导致社会撕裂的弊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重要内容和制度保障,符合我国国情,在维护祖国统一、领土完整,加强民族团结、促进民族地区发展、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等方面都起到了重要作用。实施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发展基层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这样的整套制度安排,是在我国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渐改、内生性演化的结果,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必须长期坚持、全面贯彻、不断发展,以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成果更多、更广泛、更深入地惠及广大人民。

切实把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落实到位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需要强化制度执行力。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强化制度意识,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带动全党全社会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

在新的奋斗征程上,要更好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对人民当家作主的保障功能。要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国家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支持和保证国家机关依照宪法法律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开展工作,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保证各级人大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保证各级国家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健全代表联络机制,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适当增加基层人大代表数量,加强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健全人大组织制度、选举制度和议事规则,完善论证、评估、评议、听证制度,切实筑牢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基石。

保障人民当家作主,要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要坚定不移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建设,健全相互监督特别是中国共产党自觉接受监督、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实施专项监督等机制。完善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能方法,展现我国新型政党制度优势,发挥人民政协作为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的效能,完善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制度,健全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的程序机制,提高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水平,更好凝聚共识。坚持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独特优势,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完善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的落实机制,丰富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的制度化实践。

保障人民当家作主,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要坚持不懈开展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宣传教育,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支持和帮助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坚持统一和自治相结合、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相结合,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生活水平。

保障人民当家作主,要健全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着力推进基层直接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拓宽人民群众反映意见和建议的渠道,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广泛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拓宽人民当家作主的渠道、丰富人民当家作主的形式、完善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坚定不移沿着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阔步向前。

作者:梁知博   编辑:蔡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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