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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之治:制度有自信 治理有效能 成功有保障
2020-01-20 10:06:00  来源:“学习强国”学习平台

当今中国发生了历史性巨变,中国之治成为世界关注的热点话题。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系统总结中国国家治理的经验,重点阐释“中国之治”的制度内涵、显著优势和理论逻辑,为解读“中国之治”的奥秘提供了“金钥匙”;同时聚焦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13个方面提出“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的根本要求,作出了一整套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部署。《决定》指明了中国之治的发展方向,开辟了中国之治走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境界。


中国之治是一场制度变革,也是一场治理革命,有其理论和实践的内在逻辑。我们必须坚持制度和治理的统一,把坚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起来去理解去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还是要靠制度,靠我们在国家治理上的高超能力,靠高素质干部队伍”。因此,要“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一、坚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前提也是核心


制度问题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关系国家发展的方向道路,决定国家兴衰成败。今日中国面对社会主要矛盾已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正经历新一轮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经济建设、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等面临严峻挑战。我们的国家制度尚未完全成熟定型,还有许多问题和不足需要完善。我们党要应对时代之变,化解风险挑战,闯过惊涛骇浪,完成为中国人民谋利益、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势必要完善优化我国的制度,并把我国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体现制度领导力。


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是一个动态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出13个“坚持和完善”的战略部署和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努力把中央顶层设计落到实处,理论工作者也应担负起为国家治理理论创新服务的使命。一方面要让好制度更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推出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主要领域基础性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当前和今后要全面深化改革,坚持和完善这些制度,建立一整套更可靠、更管用、更有成效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同时抓紧制定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必备的制度,制定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急需的制度,为“中国之治”奠定制度基石。另一方面要让制度更管用。把国家治理的一切活动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规范之中,强化制度执行力,彰显制度在“中国之治”中的地位和作用。


二、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目标也是手段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必须服从服务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支持。如果没有有效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再好的制度也难以发挥作用。就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而言,两者相辅相成,是一个严密的有机整体。有了好的国家治理体系才能提高国家治理能力,有了强大的治理能力才能充分发挥国家治理体系的效能。二者联系紧密,又各自具有相对独立性。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既要坚持完善治理体制,也要强化优化运行体系。现代国家要建立人民满意的行稳致远的治理体系,实现“管得了”和“管得好”的善政、善治,必须顺应“天下之势”谋划“天下之治”,防止在治理体制体系的改革中出现颠覆性的错误。其根本在于守正,坚持党的领导和人民民主的根本原则。关键在于创新,围绕“谁来治理、怎么治理”,建立完备的党的领导体系、人民当家作主体系、健全的法治体系和高效的治理实施体系、严密的治理监督体系、有力的治理保障体系。着力点是全面部署、整体推进,把握国家社会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最终要把治理体系完善的优势转化为有效的国家治理。


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把握国家社会治理规律,顺应历史发展和科技进步趋势,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重点是提高干部队伍的治理能力,以高超的领导智慧和艺术,把各方面制度、体制优势转化为治理国家和社会的效能。善于运用法律和制度提升事务治理能力、问题治理能力、风险治理能力;善于践行先进的思想理念,以战略思维谋全局,以辩证思维解难题,以创新思维促发展,以法治思维图善治,以底线思维保安全;善于学习运用信息学、统筹学等现代技术,提升数字治理能力,实现精准决策、高效执行、有效服务。


三、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是根本保障


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坚持完善中国之制、推进优化中国之治,最根本的一条是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党的领导制度作为根本领导制度,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中具有统领性地位。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首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党领导一切工作的制度体系。全面深化制度改革,完善各项制度,发挥制度效能,离不开党的领导。唯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统一谋划,科学设计,制定完善备至的制度体制改革方案;才能强化制度意识,维护制度权威,带头执行制度,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效发挥优势。


国家治理体系由众多子系统构成,涉及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唯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最大限度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制定治理方案,使治理体系和结构更加科学合理、更加协调严密。治理能力包括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涉及的工作千头万绪。唯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培养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干部队伍担负起领导治理现代化的重任;才能组织动员亿万人民参与社会治理实践,确保国家治理的各项工作更加顺畅更加有效;才能最大限度整合全社会资源,攻克治理进程中的各类难题,化解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切实解决群众最关注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党领导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效能。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一个以经得起历史考验的成功实践证明了的科学制度体系。用邓小平同志的话说,“我们的制度将一天天完善起来”。它将“成为世界上最好的制度。这是资本主义所绝对不可能做到的”。我们对这个制度和治理体系充满自信、深感自豪。中国之治一定能够成为世界文明中的灿烂之花和丰硕之果。


作者:《中国领导科学》编辑部   编辑:蔡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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