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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国家治理效能更加彰显
2020-01-07 09:58:00  来源:“学习强国”学习平台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重大部署。这是顺应时代潮流、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战胜前进道路上各种风险挑战的必然要求。在新时代,我们要深刻把握我国发展要求和时代潮流,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轴,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系统的思维和方法推进国家治理改革创新,努力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增强国家治理的人民性

  人民是国家治理的主体,坚持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是我们国家治理的鲜明特征,也是我们国家治理深得人民拥护的根本原因。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在前进征程上,必须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把尊重民意、汇集民智、凝聚民力、改善民生贯穿党治国理政全部工作之中,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通过完善制度保证人民在国家治理中的主体地位,着力防范脱离群众的危险,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国家治理的积极性;必须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合理调节城乡、区域、不同群体间分配关系,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合理调整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必须坚持以人民群众利益为重、以人民群众期盼为念,健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方面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下大气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确保改革红利更好惠及全体人民,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增强国家治理的协调性

  国家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必须加强各个领域、各个环节的协调配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在前进征程上,必须巩固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成果,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完善党领导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武装力量、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等制度,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贯彻到党和国家所有机构履行职责全过程,推动各方面协调行动、增强合力;必须优化国家治理机构,完善国家治理机制,明确各个方面治理主体职责,加强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建设,提高国家治理水平;同时,要固根基、补短板、强弱项,更加注重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把更多资源下沉到基层,提高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能力,更好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推动国家治理与群众自治密切协调、相互促进,不断夯实党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

  增强国家治理的预见性

  国家治理是一个动态过程,也是一个不断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过程。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必须注重对各种风险的预判和防范,不断建立健全风险研判机制、决策风险评估机制、风险防控协同机制、风险防控责任机制。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时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面对波谲云诡的国际形势、复杂敏感的周边环境、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我们必须始终保持高度警惕,既要高度警惕‘黑天鹅’事件,也要防范‘灰犀牛’事件;既要有防范风险的先手,也要有应对和化解风险挑战的高招;既要打好防范和抵御风险的有准备之战,也要打好化险为夷、转危为机的战略主动战。”在前进征程上,必须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安全、政治安全、国家利益至上的有机统一,加强国家治理风险防控机制和公共安全体制机制建设,加强对国家治理危机舆情的常态化、机制化监测,既要高度警惕、坚决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又要注意经常研究影响国家和谐稳定的苗头性、趋势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未雨绸缪、防范未然,始终牢牢掌握国家治理的主动权和主导权。

  增强国家治理的导向性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经验。在新时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方面,要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党治党、治国理政;另一方面,要更好运用优秀的文化塑造社会风气和道德风尚。在前进征程上,必须按照建设法治中国的要求,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强化国家治理法律法规建设和宣传,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保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一切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推动国家治理在民主法治的轨道上运行;必须注重发挥文化的作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到国家治理之中,不仅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使之体现在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创建、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全过程,而且要完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法律政策体系,使之成为制度导向、立法执法导向、政策措施导向、社会治理导向,建立完善与人们生产生活和现实利益密切相关的具体制度,完善相应的制度评估和纠偏机制,增强全社会的法治观念,提升全社会的思想道德素质。

  (作者系中共中央统战部研究室副处长、副教授)

作者:吴桂韩   编辑:蔡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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